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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債權公告

福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(下同)113年9月30日經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破字第13號民事裁定宣告破產在案,並經113年度執破字第9號裁定選任李岳霖律師為破產管理人,請該公司債權人自113年11月30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止,向破產管理人李岳霖律師申報債權。

債權人應於上開期限內填妥【附件】債權申報表,並將正本擲寄弘鼎法律事務所(地址:10487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164號11樓;信封註記:福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債權申報),債權申報期日以本所收受債權申報表之日為準,逾期未申報者,不列入破產債權。特此公告。

福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破產管理人:李岳霖律師

附件(檔案下載):債權申報表